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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多份宣扬恐怖主义的视频资料,应当如何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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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261 更新时间:2022年07月30日10:10:12 打印此页 关闭

广州刑事律师

下载多份宣扬恐怖主义的视频资料,应当如何惩处?

 

案情简介

2015年9月以来,张某某先后从网上下载并储存了疑似外国武装分子驾驶车辆作战和杀戮场面、女子被蒙面男子割头视频和武器自制教程,供自己观看。截止案发,张某某仍然持有上述视频资料。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某涉嫌构成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判决

本案中,被告人张某某明知自己下载存储的是暴恐视频,仍然继续持有,供自己观看。即张某某属于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视频资料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情形。其行为与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的犯罪构成相符。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应当予以支持。综上,结合张某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等因素,以被告人张某某犯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律师观点

本案涉及的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中的“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要构成本罪需要具备以下要件:从客体要件上讲,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社会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从客观要件上讲,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视频资料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行为;从主体要件上讲,本罪的犯罪主体属于一般主体,16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均可以构成本罪;从主观要件上讲,本罪属于故意犯罪,即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仍然继续持有。因此,本案中,被告人张某某下载多份宣扬恐怖主义的视频资料,并持续存储的行为与上述构成要件相符,应当以本罪论处。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六 

明知是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图书、音频视频资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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