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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天河1·11撞人案罪犯温庆运被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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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9 更新时间:2024年04月22日23:55:27 打印此页 关闭

广州刑事律师

广州天河1·11撞人案罪犯温庆运被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2024年4月19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对罪犯温庆运执行死刑。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2023年1月11日17时许,温庆运为发泄个人情绪,在广州市天河区故意驾车连续冲撞行人和道路设施,造成多人伤亡及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

 

2023年4月18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温庆运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温庆运上诉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期间,依法讯问了温庆运,认真听取并审查了辩护律师所提意见,经复核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核准温庆运死刑。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安排温庆运会见了其近亲属,充分保障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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